還記得期初系會招工

上台自介的時候

後面就有幾個笨蛋亂叫:攝狼

頗靠悲

所以今天看到這篇新聞別有所感...


淫魔攝影師 硬上女學生

日期:2010/01/06 04:11 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

在「逢甲夜市」擺攤攬客的婚紗攝影老闆張正暘,打著「青春不要留白」幌子,

騙誘兩名18歲女學生到店內拍全裸寫真照,拍到中途,竟扔下照相機,先後性侵她們,

台中地院昨判這名淫魔攝影師5年徒刑。


遭性侵時,其中一女的男友在外等候,但兩女都不敢聲張;張正暘則辯稱因現場音樂、

氣氛,才和兩女自然發生合意的性行為,且稱若是性侵怎麼繼續拍下去?但法官不採信。


42歲的張正暘微胖、綁馬尾,原在中市西區公館路某大樓,經營「愛玩魅」婚紗攝影社,

營業時間很不固定,開店沒多久,去年10月就搬走。


判決書指出,張正暘平日在逢甲夜市「碧根廣場」擺攤招攬生意,甫滿18歲的兩名女學生,

詢問價格便宜而簽約。去年2月6日,依約到攝影社,卻不知是羊入虎口。


A女先挑造型服裝及化妝,B女原想拍婚紗,張嫌遊說「青春不要留白」,以廉價引誘,

B女也決定拍藝術照,兩人先輪流拍婚紗照,接著B女拍藝術照時幾乎全裸,

張嫌指導她擺各種誘人姿勢,竟撫摸她身體,強脫內褲,性侵得逞。


B女回到造型室見到A女,但不敢張揚,換A女進棚,拍到最後一組,

因見眼前又是全裸的青春肉體,張嫌獸性再發,又性侵A女

 

雖然我幾乎沒拍過人像

但是還是很好奇

為什麼老是有這種敗類胡說八道還被採信?

就算攝影師長得忠厚老實也要評估一下自身處境吧

去拍照的人也太不小心了這樣

而且法官判這人渣不到十年刑期

未免也太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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